访谈|泰森食品中国区副总裁:我们与进博会“共同进化”******
(第五届进博会)访谈|泰森食品中国区副总裁:我们与进博会“共同进化”
中新社上海11月4日电 题:访谈|泰森食品中国区副总裁:我们与进博会“共同进化”
作者 高志苗
在泰森食品展区,积木沙盘里“泰森号”货船从美国出发,载满牛肉原料漂洋过海来到中国……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即将召开,为了让观众更直观地感受企业在中国的数字化转型实践,泰森食品用积木沙盘还原了进口加工全链路,并且通过AR增强现实技术沉浸式体验泰森智慧工厂。
“我们每年都通过进博会感受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和近年来持续优化的国际营商环境。总的来说,我们把进博会当作重要的年度沟通平台,展示自己的同时也接受市场、行业和消费者的反馈。”泰森食品中国区副总裁陆悦飞近日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
连续三年参展,泰森食品已经不满足于仅仅展示产品,更多的是传递理念。“我们所倡导的是有‘共生’意义的产业链和价值链,”陆悦飞说,“这样既有助于让中国消费者获得更多元化的选择,也能够借助进博会的‘窗口效应’让国内消费者了解泰森更多的海外产品,有效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
泰森食品和进博会“共成长”。2020年,首次参加进博会的泰森食品将泰森中国地区总部签约落户上海;2021年,在第四届进博会上泰森中国宣布进入数字化转型元年。
“今年,我们的数字化转型有了阶段性成果,首个泰森中国智慧工厂已竣工投产,我们通过AR技术将智慧工厂车间搬到进博会现场。期待围绕进博会这个大IP,通过丰富的活动连接上下游伙伴,让他们参与到进博会这个大主题中,真正将进博会从6天展期延伸到365天,让我们的进口产品能够买得到、进得来、卖得出,我们与进博会共创共生,共同进化。”陆悦飞说。
作为世界500强企业,泰森食品早在2001年便进入中国市场,目前泰森食品在中国拥有三家研发中心、七大加工厂、数十家养殖农场,提供鸡、猪、牛肉全品类食品综合解决方案,深耕中国是泰森食品始终的选择。
从一片荒地到智慧工厂拔地而起,日前,泰森食品用10个月的时间建成了首个泰森中国智慧工厂。“我们用行动说明在华发展的信心,刚刚建成的日照智慧化工厂投资了3000多万美金,南通、湖北的智慧工厂也正在加紧建设。速度背后都是因为看好市场,希望在这个地方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先行一步的泰森中国也在整个集团树立了“数字化转型样板”。“综合来看,中国区的数字化转型进展在整个集团的地位是突出的。我们有很棒的合作伙伴、团队,中国在这方面的技术储备、供应商、软件硬件的解决方案都非常多。是国家红利、企业战略以及团队执行使得我们领先。”
陆悦飞表示,未来,泰森食品将进一步扩大在华投资和销售,致力于用安全、健康、优质的高蛋白产品,丰富中国消费者的餐桌,改善中国消费者的健康饮食结构。(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